电工操作规程
日期:2012-06-13 00:00:00 发布人:后勤管理处 浏览量:50
1、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凭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4、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开;
5、带电工作,要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并将邻近各相用绝缘垫、云母板、绝缘板隔开后,方可带电工作,带电工作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
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可断开外壳地线;
7、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布包扎好,高压电气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8、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角度以60º为宜,在水泥地上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9、使用电动工具,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工作;
10、电机、电气检修完工后,要仔细检查是否有错误和遗忘的地方,必须清点工具零件,以防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1、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周围不准堆放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未切断电源,严禁用水灭火,要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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