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规定
日期:2012-06-25 00:00:00  发布人:后勤管理处  浏览量:21

1、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尽可能为学生提供诊疗方便。

2、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医疗服务中心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3、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量减轻学生的负担。

4、对发热病人要严格规定,防止传染病发生流行。

5、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联系,根据病员情况介绍会诊和住院治疗。

6、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的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示医疗服务中心主任。

    7、门诊室应经常保持清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医疗卫生、防病治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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